我校电信系课程责任教授制度实施办法-系发(2014)4号

Author:教务科Time:2014-04-01Hits:

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的办学理念,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电信系决定在本科教学中实施制度,为进一步申报校级责任教授做好准备。为推进系级课程责任教授制度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质量导向原则。以建设高水平课程为目标,建立高水平的教学团队。系级课程责任教授对课程的建设与改革、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和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2.以核心课程为建设主体,重点建设,逐步推进,在全系主要课程中建立系级课程责任教授制度。
二、课程范围

电信系主要基础课程(包括课程群,下同)、主要实践课程、主要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
三、系级课程责任教授的基本条件

1.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在师生中享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2.具有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了解国内外本课程的教学改革趋势和学科发展前沿。

3.教学经验丰富,组织管理能力强,教学效果优良,在全国同行中有较大的影响,得到同行专家认同。

四、系级课程责任教授的基本职责

1.负责课程教学组织工作。系级课程责任教授应全面负责制定课程教学目标及教学大纲、编写或选用高水平教材、组织教学内容、确立教学模式、实施质量评价,带头做好示范教学,对课程的教学效果负责。系级课程责任教授的教学工作量应达到其院系综合改革后规定的要求。

2.负责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系级课程责任教授应负责课程团队教师聘免、教学任务和资源分配、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定期开展教学法活动,注重青年教师培养。

3.负责课程教学改革。负责开展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与改革,不断总结教研成果,持续提升教学水平。

4.积极参评校级系级课程责任教授
五、有关要求

1.实施系级课程责任教授申报与评选制度。根据电信系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结合本系实际情况,按照本办法精神,制定系级课程责任教授制度的建设方案及其实施细则,按课程向系教学委员会申报系级责任教授课程,经系党政联席会评审通过后实施。

2.实施系级课程责任教授年度考核制度。电信系教学委员会对系级责任教授课程实施阶段和年度评价,公布及其教学团队和考评结果,对考评合格的课程,拨付责任教授奖励津贴。责任教授奖励津贴主要用于相关责任教授及其团队成员的奖励,团队内的奖励由责任教授分配。

3.实施系级课程责任教授制度作为参评校级责任教授的必备条件,鼓励、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华中学者和学科带头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系级课程责任教授或参与课程教学团队。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系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电信系课程责任教授申报表.doc

附件2:电信系课程责任教授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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