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排研究生课程课表
l 每年6月31日前和12月31日前,根据系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开课时间,教务员对本系专业课进行排课,将本系研究生专业课课程表报到研究生院。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开课时间或取消所列课程,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l 每学期期末,将本系下学期研究生纸质课程表发给任课教师;
l 每学期开学前五周,待研究生增加、调整培养计划后,教务员上HUB系统将纸质版课表输入系统(输入教室、地点、上课周次节次等信息),并将选课名单导入课程班级中,以便任课老师打印学生名册。
3.2 研究生课程免修、缓修、重修等日常教务管理
l 申请免修、缓修、缓考、重修、更改培养计划及其他事项等,需要填写及打印“我校研究生课程学习综合申请表”(其中缓修时间规定为一年),导师和分管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提交给研教务科,公共课申请表需要报研究生院培养处,专业课申请表由研教务科留存;
l 同时,学生还应在在HUB上提交“免修、缓修、缓考、重修、更改培养计划”申请,等待教务员审核。
3.3 研究生任课教师调课
l 专业课任课老师确实因科研、会议等原因需要变动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教师的,由任课教师提前1-2周填写“我校研究生课程调课申请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送研教务科,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备案;
l 教务员协助任课教师及时通知学生。
3.4 课程教学效果检查与评估
l 每学期期中顾问组对研究生课堂教学进行全面的教学检查,平时亦有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