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7779193永利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根据《我校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2020年10月份将开展2018-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77779193永利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组长:邱才明、郑小建
副组长:胡飞、李小猛
组员:刘应状、黑晓军、罗锴、王邦、杨铀、钟国辉、马洪、桂良启、梁琨、刘思
二、评定范围与条件
1. 按照《我校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我校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2.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3. 申请年限:硕士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不超过3年,直博不超过5年。2020年9月开始学业奖学金不再资助2017级(直博生除外)及以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4. 2016-2017级直博和2018级-2020级所有满足参评条件的博士都享受博士学业奖学金。
5. 工程博士、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当年毕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具备申请条件。
6. 为切实提高培养质量,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培养环节方具备申请条件。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1号)文件要求,2018级博士生须通过资格审查者可申请;2016级和2017级直博生须通过中期考核审查者方可申请。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4号)文件要求,2019级及以上硕士生须通过中期考核方具备申请条件。
7. 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我校研究生守则》(附件1)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我校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7),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8. 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 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 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 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 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 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 有成绩不及格;
8) 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 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 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学业奖学金种类及指标说明
1. 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2. 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3. 获奖名单由导师和所在科研团队决定。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
1. 由各导师和所在系决定奖学金最后名单,在10月31日前上报奖学金评定小组审定,结果公示3天后上报研究生院;
2. 各系评选时间:10月812日—10月25日;
3. 研究生党支部评议奖学金名单时间:10月25日,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我校研究生守则》(附件1)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我校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7),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审议。
4. 结果公示时间:10月25日公布在学院主页上;
5. 将最终确定的名单于10月31日上报研究生院。
6. 10月25日之后请研究生根据公示的结果填写所获得的学业奖学金,http://yjs.hust.edu.cn/ssfw/index.do研究生系统在线填写《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10月25日学院在线审核学生的奖学金等级之后,纸张版审批表请正反打印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研工组盖章。详见学生操作说明(附件5)。
7. 10月25日,请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登陆研究生系统,在系统上与所在院(系、所)确认签订《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每位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附件6),或者参与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五、该评定细则的解释权属77779193永利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
77779193永利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