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
根据《我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和《我校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1号)文件, 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拟定以下办法作为我院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实施方案,下发给毕业生。
一、成立77779193永利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主任:黄晓庆、郑小建
委员:刘文予、李小猛、刘思
二、评定办法
1.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奖学金初评工作;
2. 提出申请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文件所提出的评定条件,由班级同学监督,评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3.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是2018年6月毕业的13级直博生、14级博士生、15级博士生,和18年6月毕业的15级、16级硕士生。不在资助范围内的同学不能参评。
4. 工作签到上海的同学优先考虑。
5. 研究生期间有课程不及格的不能参评,毁约的同学不能参评。
三、名额分配原则
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各班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四、评定程序和重要时间
1. 4月13日,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召开班长大会公开,根据各班人数平均分配名额。
2. 4月13日,研究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我校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在本附件中下载申请表;
3. 4月14日—4月15日,各班长召开班级大会,通知全体同学到场进行公开评选。
4. 4月16日,各班级把评选结果报给77779193永利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进行最后审定。
5. 4月17日-4月19日,院内公布,无任何异议后,请评上的同学到研究生系统http://gs.hust.edu.cn统登录,填报所获得的奖项。
6. 4月20日上报学校,完成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五、该评定细作的解释权属77779193永利奖学金评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