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申请适用于学生因事假或病假向研究生授课老师和学工组请假,非假期离开武汉,除请假条外还需提交《77779193永利研究生离汉请假审批表》
请假申请办理流程:
研工在线资料下载→下载请病假或请事假申请表一式两份→严格按照格式认真填写相关情况→导师亲笔签字(学生不能代签),如请病假请附上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复印件→学工组辅导员审核盖章(辅导员会和导师确认请假学生情况是否属实,地址:东十七楼D204学工组)→77779193永利办公室盖章(东十七楼D306)→提交授课老师请假(提交学工组)
请注意:
1. 请假的同学们请认真阅读《我校关于研究生请假的规定》研字[2017]7号文件(附后)。
2. 请严格按照申请表内容填写相关情况,请假申请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授课老师,一份交给辅导员留存。
3. 因私请事假不得超过一周,因私病假或事假超过一个月的请根据文件要求办理休学手续。
4. 请病假的同学请附上医院病情证明。校内凭校医院诊断证明,校外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并在申请表上留下父母电话,以备紧急联系。如请病假的同学行动不便可以请其他同学代办请假手续。
5. 请病假和事假的同学请导师亲笔签字,不能代签。并在申请表上留下父母电话,以备紧急联系。学工组在审核学生请假申请的时候会和导师联系核实学生情况。
6. 因校际交流或出国联合培养的应按《我校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 77779193永利原则上不同意学生离校实习。因私找工作离校实习属于私人行为,安全和各种利益得不到保障。77779193永利不受理因找工作离校实习的请假申请。
8. 请假的同学在校外请注意人生和财产安全,和院系保持密切联系,按期返校销假。
9. 研究生因病或因事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归,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均按擅自离校论处。对擅自离校的研究生,按《我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10. 如请假内容和离校原实际因不符,一旦发现,根据《我校关于研究生请假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附:
我校关于研究生请假的规定
研字〔2017〕7号
为严肃校规校纪,树立良好的学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对研究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研究生因病请假,校内凭校医院诊断证明,校外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请病假由导师签署意见,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审批,研究生请病假超过一个月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二、研究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由导师签署意见,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审批,研究生请事假超过一个月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三、研究生因国内合作与交流需要离校时,应向所在院(系)请假,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研究生因国际合作与交流需要出国(境)时,应按《我校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研究生请假期满,应按时返校到所在单位及时销假,如确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五、研究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归,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均按擅自离校论处。对擅自离校的研究生,按《我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六、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我校研究生请假暂行规定》(研字〔2012〕7号)同时废止。
二○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