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及全体师生: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各级安全责任人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管理范围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各房间安全责任人对所在房间师生逐一通告本通知并指导其在安全区域停放电动车、规范充电并落实管理责任。
二、规范师生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师生必须将电动车有序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确保安全。严禁在办公楼、教学楼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特别是私接接线板对电动车进行充电。
三、加强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老师对学生要开展电动车引发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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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