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工程系科学学位工学硕士学制为2.5年,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学制为2年。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生原则上不能提前答辩毕业。工学硕士生申请提前答辩毕业除满足研究生院对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要求外,须满足本规定要求。
1)申请提前毕业硕士生应在攻读硕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篇D类及以上论文,或以前2名申请一项发明专利;
2)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需征得导师同意,提交导师签字的申请表,导师应严格把关并说明同意其提前毕业的理由;
3)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条例》规定,硕士生用于学位研究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年,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应符合在申请日已经通过开题报告一年以上(开题报告已交系研究生管理部门一年以上)。
4)对于提交提前毕业申请的硕士论文采用盲审或系学位审议委员会指定论文评阅人,答辩由系学位审议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
5)系学位审议委员会组织的答辩是正式答辩,答辩程序及结果认定按照《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执行。
注:博士生申请提前答辩按研究生院规定执行。
此规定由发布之日起执行。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学位审议委员会
20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