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9月初开展2016年我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其结果将作为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基础。为使学院这次申报工作高质量完成,力争申报成功,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范围
1、参照《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中第三条、第四条以及第六条相关规定。
2、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我院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从事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对在教学改革、教育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个人或团队的表彰和鼓励。欢迎各位老师按照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立足我院现有教学品牌和特色优势,结合以往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及自身教学改革发展实际,科学总结教育教学改革及创新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积极申报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推广性的教学成果。
请感兴趣的老师在8月20日之前将申报意向(比如项目牵头人、团队、教材、专业建设、教改成果等)的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的电子邮箱。欢迎各位老师针对教学成果奖的凝炼提出好的意见与建议。
联系人:刘臻臻
电子邮箱:liuzz@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