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事务办资助中心简介
研究生事务办资助中心隶属于研究生工作部,为广大研究生提供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咨询服务,负责收集,整理和转交助学贷款的相关资料。我们的宗旨是真诚为大家服务。我们的办公地点在: 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新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资助网,网址:http://gszz.hust.edu.cn/,所有研究资助信息均不定期在此发布。
一 申请时间
第一阶段: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于2017年8月14日-18日登陆迎新系统网址为:freshman.hust.edu.cn。在线预申请,进入绿色通道环节,19日-25日登陆迎新系统可查询预申请院系审核状态;
第二阶段:院系审核通过后,贷款申请学生于2017年9月10日后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系统正式提交申请信息,进入实质审核阶段
二 预申请贷款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绿色通道”贷款的新生需上传的材料: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需上传的材料: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三)正式实质审核阶段所需材料:(正式审核时间于开学后另行通知)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一式两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在研究生院系统填写后上下载,资助网上提供参照模板);
5.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在本校用本人姓名开户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银行卡有帐号的一面的复印件一份(并签名确认);
7.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迎新系统上传件应清晰可辨,原件盖章二份(见反面),《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所有空格事项都必须认真填写,;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定要由居住地乡、镇政府(包括乡、镇政府)以上或街道办事处(包括街道办事处)以上部门签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父母所在单位工会等部门的签章无效);
3.申请材料必须用黑色钢笔填写;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要复印);
5.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见证人中至少有一个是本校老师或者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辅导员,另一个可以是没有贷过款的华科大本校的同学);若选择院系辅导员为见证人者,则无需提供辅导员身份证复印件(辅导员身份证复印件由研工部事务办负责收集);
6.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须是在本校内的中国银行营业网点用本人姓名开户的;
7.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父母没有身份证者,请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号。(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填写记载)(无父母身份证号会影响贷款的顺利办理)
三 申请贷款步骤
第一步:报到时请登陆迎新系统上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待院系审核,院系审核通过后,准备好办理贷款实质审查的相关材料;
第二步:在研究生院系统http://gs.hust.edu.cn/填写并打印《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交与事务办审核;
第三步:入校后在规定时间内(资助网另行通知填写时间),登陆我校院系统,填写贷款信息。
第四步:完成以上所有步骤后,务必规定时间内内携带所有资料到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办理申请材料正式审核。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
第五步:等待银行审核。院系后期会通知获得批准贷款的学生与银行签订正式合同,具体签合同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院系通知和研究生资助网。http://gszz.hust.edu.cn/
四 、温馨提示:
1.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规定,贷款年度最高限额贷款年度最高限额不得超过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最高额度为每年12000元。贷款款项优先用于支付学费。(所有贷款款项都只能在当年的12月份后到位,故请需要贷款的同学带足贷款之后的学费余额和住宿费)。
2.国家助学贷款在研究生阶段只能申请一次,故需要按个人经济情况按照学制的时间拟定个人在校读研期间贷款计划。(按学制可贷2年、2.5年、3年,直博生可贷5年)。
3.还款本金从毕业3年后开始(还款利息从毕业之日起起算,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利息),毕业后:学制+13年为最长还款期限,学生助学贷款的利息在校期间由财政100%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个人全额负担。学生毕业后如分配到外地,使用原贷款借记卡还款(除本金外加上相应的利息)。
4.“贷款期限”是指从申请第一笔贷款(无论是学费还是生活费)到毕业后最后一次还款(无论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次还款)之间的总时间,总共时间为学制+13年。
5.本科贷过款的同学也可以申请贷款,但需要先到本科贷款银行办理展期或贴息手续。
展期手续回到原贷款单位办理。本科或研究生为我校学生,并曾经申请过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如继续攻读博士,需要办理贴息,贴息的具体办理时间依照资助网上的通知办理,如若错过银行约定的集中办理时间,后续补办理的,因未办理贴息手续所产生的利息必须由个人承担。
7.中国银行光谷支行负责我校研究生贷款业务工作,具体情况可致电027-85790101或027—85796810向中国银行光谷支行询问。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718号中国银行光谷支行(助贷小组)
8.我校研究生院研工部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我校主校区研究生贷款校内手续,同济医学院贷款事宜由研究生院医科处负责。
联系电话:027—87557313(主校区) 027-83692839(同济校区)
地址:主校区:东一区11号二楼(校出版社对面)
同济校区:汉口航空路13号同济医学院办公楼1楼
研工部事务办
2017年5月26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