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科渗透,促进学科交叉发展,支持研究生导师在本学科之外学科点上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和受聘招收培养,指导研究生。现将跨学科评聘研究生导师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跨学科评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条件及程序
1、申请人所在院(系、所)尚无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点;
2、申请人在所跨学科领域已形成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在所跨学科领域已取得了显著的科研成果,发表了高水平的学术论著;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的科研任务,并有充足的科研经费。
3、申请人填写《跨学科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获批准后,由跨学科所属系学位审议委员会依据《我校电信系博士生导师评聘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二、跨学科研究生导师的聘任工作
1、已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每年应通过电信系和研究生院的资格审查,其内容为跨学科招生理由和招生培养能力两个方面。
跨学科招收培养研究生理由,是指学科交叉的理由以及有跨学科的科研课题。
跨学科招收培养研究生的能力,是指研究生导师本人及其团队具有指导和培养跨学科研究生的能力,或有所跨学科的研究生导师协助指导培养研究生。
2、申请人应填写《跨学科招收培养研究生聘任表》,并经所在院(系、所)主管负责人、所跨学科的院(系、所)主管负责人及学位审议委员会的同意,于每年5月底前将聘任名单送交研究生院备案。
三、跨学科招收培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1、跨学科招收培养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列入电信系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复试工作由电信系组织。
2、跨学科招收培养研究生的指标及经费由导师所在院(系、所)负责。若所跨学科的院(系、所)特别聘请有关院(系、所)研究生导师在该单位学科点上招收培养研究生,可经协商后,由所跨学科的院(系、所)负责。
3、跨学科招收的研究生,其报到、注册、学籍、学生管理工作由电信系负责。
4、导师依据电信系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跨学科招收的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按该学科、专业的要求进行培养。
5、跨学科招收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要由电信系的专家组成,并由电信系学位审议委员会负责其学位审核。
6、跨学科招收的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电信系负责办理,其学科、专业栏目填写所跨学科、专业。